虞文君律师亲办案例
盗窃罪不起诉
来源:虞文君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6-14
浏览量:366
     2017年2月12日晚,董某将工作场所附近的公共大厅的摆设拿回单位。三天后物主报案称该摆设是价值二十余万的古董。后经过鉴定,确定该摆设价值为6000余元。董某找到律师时侦查阶段已经结束移交检察院。本律师在检察起诉阶段介入后,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描述,取得了物主谅解,经过实地调查和大量工作,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,经检察院审查,该案件成功以不起诉处理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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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虞文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尹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1*********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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